10个市场化项目配建新能源总规模523.5万千瓦,其中配置光伏项目规模为98.02万千瓦;此外,所有项目均要求配建储能,范围为新能源规模15%~20%/4小时。
新能源配建储能是指纳入省级新能源指标的风、光项目配套建设的储能设施,该政策适用于已投运和在建的配建储能,未开工项目则采取租赁储能或直接按独立储能模式开展建设。需要注意的是已领取省级财政奖励的配建储能、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项目暂不执行该办法。
分类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发建设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全力支持户用自然人光伏项目建设,在满足户用自然人光伏项目接入和消纳前提下,有序推进户用非自然人光伏项目建设。
共有1607个项目纳入奖励目录,总装机容量374818.24千瓦。其中,光伏电站项目2个(合计33174.36千瓦)、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640个(合计329458.92千瓦)、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965个(合计12184.96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