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新增风光装机160GW 增幅超33%
12月30日,2023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22年重点工作成果,并部署了2023年重点任务。
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公开了明年能源工作的六项重点任务,包括全力提升能源生产供应保障能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能源监管以及加强能源国际合作。
同时,国家能源局设立目标,2023年,风电装机规模达4.3亿千瓦左右、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4.9亿千瓦左右。两者累计装机达9.2亿千瓦,其中新增装机将达1.6亿千瓦,同比增长超33%。
在“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任务下,国家能源局要求加强风电、太阳能发电建设,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以及加强民生用能工程建设。
作为“十四五”新能源发展的重点,国内风光大基地建设正在提速。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2年,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9705万千瓦已全部开工,第二批、第三批基地项目陆续推进,全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预计1.2亿千瓦以上。至2021年12月底,全国风光累计发电装机容量为6.4亿千瓦。由此计算,2022年全国风光累计装机量将达7.6亿千瓦以上,同比增速达18.75%。
2023年能源工作要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全力保障能源安全,坚定推进绿色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全力提升能源生产供应保障能力,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夯实电力供应保障基础,推进跨省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推动油气增产增供,加快油气管网和储备能力建设,加强能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管控。
要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强风电太阳能发电建设,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强民生用能工程建设;要着力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加强补短板锻长板,加强试点示范应用,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要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加强能源法治建设;要着力加强能源监管,加强行政执法;要着力加强能源国际合作,构建更高质量的能源国际合作体系;要着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