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光伏违规用地现象 农田保护和光伏产业发展如何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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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视财经调查推出一期题为《农田里为何“长”出光伏电站?》的节目,曝光了湖北某地光伏电站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节目引发业内热议,也将新能源项目用地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据央视节目报道,其中调查的几个地区存在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光伏电站的现象。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也就是说,当地部门存在违规操作的可能。

 

为了实现“双碳”目标,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光伏,确定了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的发展路线,一手推进光伏大基地建设,另一手抓整县光伏试点。但这不意味着任何地方都可以装光伏,首先,第一大“禁区”就是农耕用地。

 

 

早在2017年,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明确规定,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监管,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此后,针对光伏项目违规用地现象,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又多次出台相关政策。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用林用草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对于利用农用地建设复合光伏项目的,不得占用耕地和林地。对于使用农用地的,其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50%的情况下,光伏方阵、采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的集电线路可不办理用地手续。文件提出,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主要为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建设大型光伏基地;鼓励利用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关停矿区等现状建设用地发展光伏产业。

 

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明确纳入国家级规划的机场、铁路、公路、水运、能源、水利项目,严格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关于过渡期内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要求鼓励支持脱贫地区光伏项目在戈壁、荒漠等地区建设,不得新增占用耕地建设光伏项目,再次强调不得占用耕地建设光伏。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等3项行业标准报批稿公示,明确保护耕地原则: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应体现科学、合理的用地原则,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荒地、未利用地,少占或不占用耕地、林地,并尽量避开特殊保护区域。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的《关于开展农村光伏发电项目全面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逐个了解光伏复合项目的用地及建设运营情况,包括项目用地性质、土地利用类别、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占用耕地面积、是否与光伏项目同步编制土地综合利用方案或者农业种植方案等。

 

 

除了国家部委之外,各地方政府也明令禁止光伏占用耕地。民以食为天,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是我国和人民的根本底线,任何人都不能逾越。政策上看,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能源局、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已多次发文强调,明令禁止光伏占用耕地。一系列的规范旨在确保农田保护和光伏产业发展的双赢。

 

面对项目用地问题,企业一方面应审慎最新的用地性质要求开展项目投资建设,另一方面也应梳理存量项目的各类合规手续批文,依法保护自身合理的“信赖利益”。

 

光伏产业的发展与耕地保护并不矛盾,关键就在于如何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在光伏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耕地保护和农业生产的需要,努力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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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一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