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车“混运”引发争议,混入食用油中的“煤制油”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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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曝光“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事件,引发强烈争议,网友纷纷表示震惊和愤怒。据新京报,暗访记着长期追踪调查后发现: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成为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据报道,国内许多普货罐车运输的液体并不固定,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为了节省开支,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有些食用油厂家也没有严格把关,不按规定去检查罐体是否洁净,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而一个不清洗的混装罐车通常会残留几公斤到十几公斤不等的煤制油,就这样被混进了食用油里,进入人们的日常饮食中。

 

报道发出后,引发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强烈担忧。那么,“煤制油”到底是什么?“煤制油”混入食用油中,会对我们的身体健康造成怎样的危害?

 

煤制油(CTL)是一种利用煤炭作为原材料,经过化学加工转化为油品和石油化工产品的技术。煤炭是由大分子固态物质构成的,含有丰富的苯环结构,氢碳比较低,并含有氧、氮、硫等杂原子。而石油则是分子量较小的液态物质,主要由烷烃、环烷烃和芳烃构成,氢含量较高。将煤炭转化为油品的过程,实质上是将煤炭的大分子结构打碎,转变为较小分子,提高氢含量,并去除杂原子的过程。

 

煤制油包括两种技术路线:煤的直接液化和煤的间接液化。直接液化过程中,煤炭在高温高压和催化加氢的条件下直接转化为液态烃类燃料,并在这个过程中去除了硫、氮、氧等杂质原子。但这种方式对煤炭类型的适应性有限,反应条件严格,且产出的燃油中芳烃、硫、氮等含量较高,十六烷值偏低,应用有限制。

 

另一种方式是煤的间接液化,它首先把煤炭气化,然后通过费托合成转化为烃类燃料。这种方式得到的油品十六烷值高、氢碳比例适宜、低硫、低芳烃,可以与普通柴油任意比例混合。CTL技术所得到的油品具有运动粘度低、密度小、体积热值低等特点。

 

图源:新京报(视频截图)

 

煤炭因其储量大和价格相对稳定,成为中国动力生产的首选燃料。在本世纪前50年内,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构成中仍将占主导地位。预计煤炭占一次能源比例将由1999年67.8%、2000年63.8%、2003年67.8%达到2005年50%左右。我国每年烧掉的重油约3000万吨,石油资源的短缺仍使煤代油重新提上议事日程,以煤制油已成为我国能源战略的一个重要趋势。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富煤、缺油、少气的资源禀赋决定了我国以煤为主体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利用我国相对丰富的煤炭资源发展煤制油产业,对解决我国石油资源短缺、降低对外依存度、托底石油供给,提升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煤制油”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杀手锏”,但不可成为入口的食物,对人体健康会造成损害。专家表示,煤制油中含有各式污染物,在人体内长期缓慢积累后,会干扰正常生理功能,对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生殖系统都能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临床症状多种多样,可能隐匿不被察觉,也可能致癌、致畸、致突变。

 

通过此次“煤油混运”事件,人们对“煤制油”应有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应督促监管部门规范运油产业链上下环。据分析,此次“混运油”事件中涉及中储粮、下属油脂公司以及运输链,主要问题出在运输链上。为节省成本,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卸完煤制油后直接开进食用油厂家装上食用大豆油继续运输,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而在此过程中,涉事公司称并不检验罐体是否符合运输食用油标准,罐体只要有“食用油专用”字样就行。

 

 

我国于2014年6月开始实施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中明确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或容器运输。该《运输规范》中还提到,装入油脂之前,应认真检查运输容器是否为专用容器以及容器是否清洁、干燥。

 

专家指出,尽管该《运输规范》只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而非强制性的国家标准,但也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企业标准可以比这个标准更严格,一般来说不能低于这个标准。换言之,推荐性的国家标准虽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却是行业自律的底线,是企业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但现实中,一些罐车不仅没有做到专车专用,甚至连储存罐都不清洗,而是直接“混运”,埋下诸多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问题是复杂且严峻的挑战,有关部门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强监管、完善法规、强化企业责任意识,以确保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介入此次事件调查,溯源违规运输的食用油去向,并做好公众公示及科普教育,确保运油产业链规范运行。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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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一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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