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能源法正式出台 对能源行业有什么影响?
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出台,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国能源领域一部起着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填补了立法空白。
填补我国能源领域立法空白
《能源法》共九章八十条,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该法对能源规划作出规定,明确了全国、全国分领域、区域间和省(区、市)的能源规划要求。这为国家与地方、行业与企业等多方面、多层次需求提供了相应制度支撑。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能源法是一部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确立了能源领域一系列共性、基础性法律制度,对中国能源发展具有基础性法律支撑作用。这是能源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将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据介绍,在《能源法》出台之前,我国已经制定了《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能源领域单行法,能源法律体系的框架已初步构建。但是,这些法律颁布时间较早,对标新时代能源发展的需求,需要出台这样一部基础性法律。业内表示,《能源法》的颁布填补了我们国家在能源法律法规顶层设计上面的空白。
强化可再生能源优先
能源如何开发利用?《能源法》明确,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根据《能源法》,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国家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同时,有关部门对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以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考核。
从可再生能源类别看,《能源法》提出,国家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小型水电站。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鼓励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液体燃料、生物天然气。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专家认为,对于能源开发的排序,《能源法》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优先于传统化石能源,提出“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等,表明在能源法中,新能源的地位得到了极大提高,将有效促进新能源的发展。
聚焦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
《能源法》强调了能源安全,无论是推动能源转型还是推动“双碳”工作,基本前提要以能源安全作为底线。
在能源开发利用这一章节里,关于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这一条,《能源法》明确指出,要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推进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关于煤炭开发这一条里,《能源法》提出,要发挥煤炭在能源供应体系中的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
除了能源安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是《能源法》的另外一大亮点。《能源法》里明确了提出了要坚持能源结构的调整,要绿色低碳发展,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还有推动能耗的双控制度向碳排放的双控制度转变等一系列新的提法和规定。
鼓励能源科技创新
聚焦能源领域技术创新,《能源法》设立专章“能源科技创新”,明确国家制定鼓励和支持能源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核能安全利用、氢能开发利用以及储能、节约能源等领域基础性、关键性和前沿性重大技术、装备及相关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专家认为,《能源法》规定了能源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创新驱动机制、重点支持技术方向、重大工程示范及科技专业人才培养等管理制度,确立了能源开发利用重点支持方向及与数字技术融合的发展模式,明确国家支持先进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的应用,推动能源生产、供应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和多种能源协同转换与集成互补。这些举措将有力推动能源科技创新,进而为中国能源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