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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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内党发〔2022〕19号)有关工作安排,在全区范围内选择3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旗县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旗县和园区碳达峰路径,为全区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联系人:陈登义,电话:0417-6659277)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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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一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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