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阳能破坏韩国森林?我方驳斥:毫无科学依据
12月12日,一则韩方称中国产太阳能会破坏韩国森林的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韩国总统尹锡悦在对国民的谈话中,将中国生产的太阳能设备与韩国森林的生态安全划上了等号,这一令人匪夷所思的言论瞬间在中韩两国之间掀起了波澜。
尹锡悦声称中国产太阳能设备会破坏韩国森林,但却未拿出确凿的科学研究或数据来支撑这一观点。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制造国,其生产工艺和质量管控都在不断进步和完善,在国际市场上也有着良好的口碑,面对如此严重的环境问题指责,我国作出了有力回应。
面对韩方的不实指责,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对韩方上述言论深感意外和不满,中方一贯要求在海外的中国公民遵守当地法律法规,而对于韩方提到的有关个案,目前尚未形成结论,中韩相关部门也一直保持着沟通。
同时,毛宁强调,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是全球市场需求、技术创新和充分竞争的结果,中国的太阳能产业不仅为应对气候变化、完善全球环境治理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产品在质量和环保性能上也都是经得起检验的。韩方将内政问题同涉华因素相关联,炒作所谓的 “中国间谍”,抹黑正常的经贸合作,这种行为是极不负责任的,严重不利于中韩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
作为可再生能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光伏产业近年来在国内迅速发展,而光伏对森林环境的破坏,主要体现在相关项目非法占用林地,造成生态破坏的情况。光伏设备需要占用大量土地铺设光伏板,于是一些覆盖度较低的灌木林地被视作可以优先选择的荒山荒坡而被砍伐占用——事实上,这些行为属于改变了林地原有性质的违法违规操作,在我国政策及法律中都是不被允许的。
《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
1、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
2、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
3、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
“林光互补”模式在生态保护与资源高效利用中达到平衡,光伏板建设不占用征收林地,不改变原有的林地和草地的性质,而是通过升高支架为光伏板下的植被保留足够生长空间,实现光伏上部空间接收太阳能发电,下部空间种植耐阴作物,使土地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形成了“林光互补”的运行模式。光伏组件还能起到遮盖作用,有效减少水分蒸发,植被可以更好地生长,对当地的生态环境起到保护的作用。
此外,光伏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已有应用推广,其中典型就是光伏治沙。在落地过程中,此类项目要求严格,光伏治沙项目场址原则上应在满足光伏电站建设条件的基础上,优先利用未经治理的沙化土地,综合当地气象、水资源、地质、地形、地貌和植被特征等因素,合理确定场址范围和建设规模,科学制定设备间距,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施工。同时,按照“以水定绿”的原则,在光伏电站场区范围内及其周边需要治理的区域,因害设防、因地制宜,工程、生物措施相结合,科学制定防沙治沙方案或草原修复方案。
我国针对光伏项目作出严格要求,在推动光伏发展时,各级部门和光伏企业都应该严格遵守规定,在合适的场所建设、使用光伏发电项目,不能因为一时的经济利益而破坏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因此,尹锡悦的指证毫无根据,只是出于自身利益而作出的政治表演。
中国和韩国在经济领域有着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太阳能产业作为其中的一部分,也有着重要的地位。韩方的这一言论,无疑会给双方的经贸合作带来阴影,影响两国企业之间的正常贸易往来,甚至可能波及到其他领域的合作,这对于两国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不利影响。
在全球致力于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大背景下,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中韩两国作为近邻,本应在这一领域加强合作,共同探索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不是因毫无根据的指责而产生分歧。
希望韩方能够摒弃偏见和不实言论,以客观、理性的态度看待中国的绿色产业发展,与中方一道,通过对话与合作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共同推动两国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与发展,为地区和全球的生态环境保护贡献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