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 光伏“下乡”潜力巨大
新能源与乡村振兴的结合成为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行动,在农村地区利用零散土地,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清洁能源,为农村能源革命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新动力和绿色生产力。
光伏“下乡”全面多点开花
所谓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侧开发、在配电网接入、原则上在配电网系统就近平衡调节的光伏发电设施。
近年来,光伏“下乡”整县推进工作在全国多点开花,试点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2021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积极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推进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其中,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海南、陕西等省份的56个县(市、区)全面实现试点工作目标。
业内分析认为,这些实现目标的试点地区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政策支持力度大,试点地区通常能够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有助于项目的快速落地和实施。资源条件优越也是一大特点,试点地区往往具备较好的光照资源和屋顶条件,适合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此外,地方政府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重视程度高,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试点地区作为先行者,已经展现出分布式光伏开发的显著成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这些地区在政策支持、电网建设、服务保障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业内表示,随着政策推进,预计将吸引更多的投资主体进入,推动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随着政策的推动和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开始利用闲置屋顶和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实现了能源的自给自足和余电上网。
装机潜力接近20亿千瓦
目前,分布式光伏发电已经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3.7亿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占全部光伏发电装机的42%。
我国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的市场潜力巨大。据预测,农村屋顶光伏的装机潜力接近20亿千瓦,年发电潜力超过2.5万亿千瓦时。随着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分布式光伏的经济性将进一步增强,有望在更多农村地区得到推广。此外,随着储能技术的发展,“光伏+储能”模式有望成为未来农村分布式光伏的重要发展方向。
不过,在分布式光伏“下乡”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乱象。近年来,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特别是户用光伏不断拓展开发模式,一些项目以自然人名义备案、实则由企业开发建设,一些项目开发建设存在侵害农民利益的情况,亟需进行规范。
早在2013年,国家能源局已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今年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
政策导向下,既要促进发展,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接网消纳承载力不足等制约问题;又要规范市场,对发展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给予坚决纠正和严格规范,推动行业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切实维护发用双方特别是农户合法权益,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
支持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
今年3月,《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重磅出台,政策作出相关规定,为光伏“下乡”保驾护航,支持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
根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因地制宜细化规范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接网程序,根据电网承载力,引导农村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
业内分析认为,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可以确保分布式光伏项目与电网的承载能力相匹配,避免盲目扩张导致的电网拥堵和消纳问题。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则有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输电损耗,同时促进农村地区的能源自给自足。这一策略不仅有助于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还能推动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在农村地区,电网承载力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需要根据电网承载力来合理布局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光伏有序开发能够避免过度开发对电网造成过大压力。
运维工作方面,各地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行维护工作。鼓励各地充分利用电网企业和新能源开发企业的专业力量,以社会化、市场化方式,设立村、镇等多层次的能源服务站,提供专业化服务,做好自然人户用光伏运行维护。
未来,随着电网承载能力的提升和分布式光伏技术的成熟,预计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将实现更广泛的覆盖和更深入的发展。同时,随着农民对清洁能源的认识提高和收入水平的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也将成为农村地区能源转型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