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首批试点内容详解 7个方向抢占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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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 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5〕53 号)。

 

《通知》中明确以典型项目和城市为载体,围绕七大重点方向开展试点探索,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技术突破与模式创新。以下从试点背景、核心方向、实施机制及政策意义等方面进行权威解读。

 

 

试点目标:探索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

 

重点方向(7个):构网型技术、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智能微电网、算力与电力协同、虚拟电厂、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新一代煤电。

 

1.构网型技术

 

重点场景:弱电网地区、“沙戈荒”新能源外送区、电网薄弱区、孤岛系统;

目标:解决短路容量下降、惯量降低、宽频振荡问题,提升系统稳定性。

 

2.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

 

关键要求:

· 高峰时段置信出力不低于10%(持续不低于2小时);

· 装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的项目优先;

· 与调度机构签订协同协议,纳入电力平衡。

 

3.智能微电网

 

选择典型应用场景,结合新能源资源条件,建设一批智能微电网项目,依托负荷侧资源灵活调控、源网荷储组网与协同运行控制等技术,提高智能微电网自调峰、自平衡能力,提升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缓解大电网消纳压力。

 

4.算力与电力协同

 

重点在国家枢纽节点和青海、新疆、黑龙江等能源资源条件好的非枢纽节点地区,在科学整合源荷储资源的基础上,统筹地区存量及增量数据中心绿电需求和新能源资源条件,协同规划布局算力与电力项目。

 

 

5.虚拟电厂

 

围绕聚合分散电力资源、增强灵活调节能力、减小供电缺口、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场景,因地制宜新建或改造一批不同类型的虚拟电厂,通过聚合分布式电源、可控负荷、储能等负荷侧各类分散资源并协同优化控制,充分发挥灵活调节能力。持续丰富虚拟电厂商业模式。

 

6.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

 

重点聚焦西北地区“沙戈荒”基地、西南地区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新能源基地开发外送需求,结合国家明确的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通过合理配置送端配套电源类型规模,优化接入电力系统方案。

技术路径:柔性直流、SLCC、低频输电、构网型技术。

 

7.新一代煤电

 

对照《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中新一代煤电试点指标要求,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现役机组和新建机组针对清洁降碳、高效调节两类指标分别开展试点,鼓励开展同时满足上述两类指标的新一代煤电试点。

试点类型:

清洁降碳:零碳燃料掺烧、CCUS技术;

高效调节:快速变负荷、深度调峰(重点在电网调节需求大地区);

 

政策支持:试点规模优先安排,鼓励与新能源联营。

 

 

此外,《通知》还强调,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中央企业要根据试点探索创新需要,积极开展体制机制改革,解决政策堵点,形成有利于试点项目实施的政策环境。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支持方向和政策要求的试点项目予以支持。

 

试点成果纳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评价体系,作为评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成效的重要内容。新一代煤电试点项目所需煤电规模由国家能源局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煤电规划建设规模内优先安排。支持现役煤电改造升级机组、新建机组和新一代煤电试点机组与新能源实施联营,鼓励联营的新能源项目优先并网。

 

国家能源局同日消息还显示,2025年电力市场建设能力培训班暨电力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日前在云南昆明举办。会议要求,深刻认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派出机构市场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新挑战、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电力市场顶层设计和“1+6”基本规则体系,持续推进南方区域、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动各省(区、市)电力现货市场转入连续运行,稳妥推进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指导各地有效落实国家基础规则要求,统筹有序抓好年度重点监管工作,深化穿透式监管、数字化监管创新实践,有效筑牢电力市场运行“三道防线”,全力完成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目标任务。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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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一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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