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本办法安排不超过400万元的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低碳试点县实施方案中的光伏、储能、氢能示范应用等项目建设。
2月3日,2024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正式发布。文件特别提出: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探索“草光互补”模式。
推动光伏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多形式促进光伏系统应用,积极推进招远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积极发展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重点支持各类高性能光伏设备。鼓励低能耗、高效率、智能化太阳能光伏重大装备产品制造及工艺技术研究,提升关键生产设备的性能和成套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如高性能光伏电池与组件生产和检测测试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