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 支持新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意见》明确,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接融资支持。《意见》提出了四大重点支撑领域,分别为支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围绕这四个重点领域搭建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准性。
《意见》还明确了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重点政策措施:一是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二是充分发挥碳市场作用;三是优化激励约束机制。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将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机制,加强产业部门、金融部门、市场主体的协同合作。搭建重点项目库,加强政银企对接,不定期向各金融机构推送。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地的堵点难点问题。
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接融资支持
《意见》明确,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接融资支持。
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包括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远距离供热示范工程、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零排放货运车队发展。支持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减污降碳改造、环保装备更新、工艺流程优化等项目等。
支持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包括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企业环保绩效等级提升行动的支持力度。支持重点行业恶臭污染治理和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治理等。加大对化学品环境管理、新污染物治理的支持力度等。
支持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包括积极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开展生态状况评价和生态质量监测。支持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等。
发挥碳市场作用,将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
《意见》强调,要着力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在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方面,一是推动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优化绿色金融服务。包括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要突出功能属性,结合主责主业靠前发力,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对美丽中国重大项目建设的融资支持作用。国有大型银行要发挥领头雁和主力军作用,完善绿色金融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美丽中国建设融资对接效率等。
二是健全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体系。包括完善工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绿色低碳转型领域授信管理,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激励机制,将企业降碳、减污、扩绿等表现作为贷款审批、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优化流程管理,鼓励将气候和生物多样性相关金融风险纳入业务审批全流程管理,优化绿色金融业务审批管理,提高绿色项目审批效率等。
三是强化绿色融资支持。包括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深入挖掘环境权益价值,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价值和抵质押率。大力发展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转型债券,支持试点发行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主题债券,募集资金加大美丽中国建设项目投资等。
四是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包括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业务模式,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重大科学装置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提供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减污降碳、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生态环境安全等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