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海上风电技术不断发展,形成了从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到施工建设、运维管理等较为完整的海上风电技术链、产业链。
清单内项目应在2024年底前完成核准(备案),原则上,光伏项目应于2025年底前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应于2026年底前全容量并网。未按期并网的,湖南发改委将在后续项目申报中对相关开发企业、县(市、区)予以限制。
从新型储能首次写入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到国务院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时提出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再到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称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和光伏基地建设,加之一系列“顶层设计”利好出台,光伏行业政策利好暖风频吹,为2024年风电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政策基调。
总装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或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二)(三)中环境敏感区的陆域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陆域集中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及其他风电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光伏发电项目,应填报登记表;利用建筑物表面建设或居民家用的光伏发电依法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