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引导利好频频 打造新型储能万亿级产业集群
新型储能经济既是经济提质增效的新变量,也是经济转型增长的“新蓝海”,更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宏伟目标的有力支撑。广东在电价方面具备高峰谷价差所带来的巨大市场潜力,一直以来都是储能热门的投资市场,政策引导方面利好频频,也促进储能产业的潜力快速释放。
日前,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计划(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公布了广东各市地2024年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计划滚动调整项目清单,117个电网侧储能项目共计17.3GW/34.8GWh。
电网侧储能107个项目共17.1GW/34.6GWh,电源侧储能10个项目共179.8MW/190.2MWh。申报范围包括2025年底前可开工的新增电网侧和电源侧项目和国家、省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开展的新型储能技术创新示范类项目,以及已纳入《广东省新型储能重大应用场景机会清单》的电网侧和电源侧(发电侧)项目。
文件要求项目功能定位清晰,建设规模与电力系统需求匹配。电网侧项目应符合《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独立储能电站建设规划布局指引的通知》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承诺在2025年底前开工建设,并按照合理工期承诺建成投产时间。
此外,自2025年以来,作为储能产业发展大省,广东多地积极响应政策号召,结合当地新型储能产业基础及发展定位,研究出台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对落地项目给予支持补贴,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指导方针。
2月12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其中,在大科学装置集聚区建设储能示范项目奖励发面,规程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在工商业园区打造储能标杆项目奖励方面,规程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在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应用奖励方面,规程提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在接入虚拟电厂奖励方面,规程提出:对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投资主体,最高连续三年按响应收益的10%给予资助,给予单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资助;对改造接入虚拟电厂的新型储能项目,按改造实际投资的20%,给予项目最高100万元资助。
对于储能产业园区,以及入驻产业园区的企业,也给给予了较大额度支持。例如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对于建设符合实际生产需求的产业空间,对新建项目按相比通用标准厂房增加投资的50%或对改造项目按实际投资的50%,给予产权主体最高3000万元资助,对于入驻新型储能制造园区、新型储能专业楼宇的企业给予最高连续三年2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资助等。
1月23日,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广州市南沙区推动工业企业规模效益双倍增若干措施》,对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产品具有领先性的企业、企业加大投资、进行设备更新、进行绿色化改造等,都制定了财政支持政策,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其中,在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方面,措施指出:重点鼓励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纺织印染、造纸、粮油等领域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支持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改造,以及自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新型储能设施,对符合条件的投资期内新设备购置额15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15%的比例予以事后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300万元。
1月7日,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延长《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双碳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效期的通知,对已并网投运且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不超过0.5元/千瓦时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期限为3年,同一项目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文件还提出支持企业在辖区开展光储直柔项目建设,对完成并网及验收通过的实际投入200万元以上且直流负载/总负载≥10%的光储直柔项目,结合低碳超市采购比例,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以内,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