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 推动农村能源高质量转型
农村能源是我国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乡村振兴的基石和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下称《规划》),科学谋划、系统部署今后一段时间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工作,其中明确提出“优化能源供给,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发展清洁能源”等举措。
高质量做好农村能源转型,才能保障能源经济更好地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业内指出,随着我国乡村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升,传统能源供应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乡村用能需求,同时乡村环境治理能力仍需持续提高。
乡村要振兴,发展清洁能源是重要环节。业内表示,农村地区大力开发分布式光伏、分散风电等分布式新能源,通过利用“光—储—直—柔”等技术,可满足当前我国村镇居产融合、工农混合的生产生活模式,不仅能提高乡村能源供给能力,降低对传统能源依赖,而且能减少碳排放,助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
截至2024年,我国农村地区户用分布式光伏累计安装户数超过500万。《中国农村能源年鉴》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农村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4.4亿千瓦和6.1亿千瓦。
我国农业光伏总装机容量位居世界第一,自主研发能力得到全方位提升。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特点,对光伏农场建设技术、光伏与农艺融合等方面逐步探索,在农光互补相关技术支撑下探索出大田种植、设施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多种新业态,实现光伏+农业“1+1>2”的有机融合,催生出了农业产业新业态。
随着“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农村地区成为可再生能源电量的重要生产地。源源不断的绿色电能并入电网,为当地及周边地区提供了清洁、稳定的能源供应。同时,这些光伏项目的建设,也带动了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形成了从光伏组件生产、安装调试到后期运维服务的完整产业链。
专家建议,对于分布式光伏尤其是户用光伏,可构建新型能源模式,增加户用储能装置,优先农户使用,多余的电可在村庄微电网使用,再多余的电可上网,实现村域内分布式光伏的柔性智能调节。
光伏产业的发展,不仅为农村地区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还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方面,光伏发电作为清洁能源,有效减少了传统化石能源消耗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碳排放,助力县域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另一方面,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为当地群众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促进了乡村振兴和社会稳定。
展望未来,在政策大方向的支持下,将有越来越多农村地区深入拓展光伏应用领域,探索“光伏+农业”“光伏+旅游”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模式,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附加值,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