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大力支持 “光伏+高速公路”应用市场潜力无限
自“双碳目标”提出以来,各用能企业都在不断探索如何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交通运输业也不例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引导在城市群等重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在服务区、边坡等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与市电等并网供电。
在上述政策背景下,2021年11-12月山东高速集团在荣乌高速威海段建设的边坡光伏发电试验项目并成功并网。该项目是全国首个高速公路边坡光伏试验项目,总里程2290米,装机容量2.01兆瓦,预计年均发电量201万度,年节约标准煤603吨,年均减排二氧化碳2010吨。
该项目建设中首次引入重量轻、可折弯的柔性组件,将为高速公路边坡光伏建设提供科研基础和数据支撑,推动高速公路边坡光伏项目建设标准规范的制定,助力全省交通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目前,部分省市已有高速公路进行了实践,在路侧或服务区中安装了光伏电站。
湖北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作为湖北省鄂西北片区第一个大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分别安装在湖北省鄂西北片区高速公路16个服务区、34个收费所和36个隧道出入口中央隔离带,总装机容量约10兆瓦。该项目预计年发电1000万千瓦时,与燃煤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3160吨,相当于每年减少排放二氧化硫约65吨、氮氧化物约37吨、二氧化碳约7900吨。
S14杭长高速公路煤山服务区光伏发电站:于2016年11月启动,投资约350万元,目前该服务区光伏组件铺装面积为1102平方米,光伏棚为1477平方米。经测算,投入使用后,煤山服务区光伏发电年均发电量可达40多万度,基本能满足日常用电需求。
山东济南天桥高速服务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65M,在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所辖高速路段内服务区、收费站及公路沿线边坡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全部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预计年平均发电量7800万kwh,节约标准煤25584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77766吨、减少二硫化碳排放量2340吨,减少粉尘、氮氧化合物排放22386吨,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除了高速公路路侧的光伏电站应用,实际上,国内外也对高速公路路面光伏应用进行了尝试。光伏公路技术的基本原理是将光伏板铺设在公路上,既满足了太阳能光伏技术的占地需求,又可为行驶其上的电动汽车提供电能。光伏公路上便于为行进中的车辆充电,车辆无需停车即可完成电能补充,包括有线充电、无线充电的方式,尤其以无线充电方式为主。
目前,光伏公路已经在海内外众多城市落地。作为“光伏+”的典型应用场景,光伏公路意味着道路交通可以成为新的能源中心,不仅可以为与高速公路有关的道路基础设施比如道路标识系统等提供电力支持,而且可以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动力来源。
目前国内在建的光伏路面项目和边坡光伏电站项目正强势崛起,可以预见,“光伏+高速公路”应用模式正逐渐火爆起来,有助于推动“光伏+”应用的普及,未来的光伏市场将更加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