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等行业获税费优惠 迎来持续政策性利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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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眼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充分体现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和激励作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实施了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其中,在第四项推动低碳产业发展指引中,文件提出,能源生产和消费相关活动是最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大力推动能源领域碳减排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以及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

 

通过加大对太阳能、风能、水能、核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为科学有序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保障。具体包括:

 

(一)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税收优惠

 

48.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49.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二)风力、水力、光伏发电和核电产业税费优惠

 

50.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51.水电站部分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2.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53.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54.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55.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农网还贷资金

 

近期,光伏行业持续迎来政策性利好支持。不久前,财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将在税费、财政支出、投资消费等8个方面出台措施,支持稳住经济大盘。财政部表示,将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截至5月27日,已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85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36万亿元,占已下达限额的54%。要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地方债代操作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要抓紧调整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合理选择发行时间,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将新基建、新能源项目纳入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更好发挥稳增长、稳投资的积极作用。按比例估算,专项债将达到3.4万亿的规模。

 

除了上述政策性利好之外,5月30日-6月1日3天内,国务院和下属部委曾发布了多项重磅利好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一)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屋顶光伏行动、风光发电量实现翻倍!

 

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九部门首次联合下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规划》明确,到 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18%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规划》强调,“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以区域布局优化发展,“三北”地区优化推动基地化规模化开发,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就地就近开发,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以重大基地支撑发展,明确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湾、冀北、松辽、新疆、黄河下游等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藏东南、川滇黔桂两大水风光综合基地和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以示范工程引领发展,重点推进技术创新示范、开发建设示范、高比例应用示范等三大类18项示范工程,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以行动计划落实发展,重点推进城镇屋顶光伏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乡村能源站等九大行动计划,以扎实有效的行动保障规划全面落地。

 

(二)国务院稳经济33条:抓紧启动第二批光伏、风电大基地建设

 

5月31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六个方面33项措施)。文件提出,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推动能源领域基本具备条件今年可开工的重大项目尽快实施。积极稳妥推进金沙江龙盘等水电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和设计优化工作。加快推动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近期抓紧启动第二批项目,统筹安排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用水,按程序核准和开工建设基地项目、煤电项目和特高压输电通道。重点布局一批对电力系统安全保障作用强、对新能源规模化发展促进作用大、经济指标相对优越的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条件成熟项目开工建设。

 

(三)财政部: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5月30日,财政部下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一)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有序减量替代,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优化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推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完善支持政策,激励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增产上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电力发展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设备的节能监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

 

(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21条”:到2025年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即“新能源高质量发展21条”。方案锚定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提出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方案表示,(一)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二)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三)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四)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鼓励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等安装光伏或太阳能热利用设施。鼓励“风光渔”融合发展,切实提高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五)国务院:优先支持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等重点领域项目

 

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正式下发。《意见》在“(十六)精准有效支持新项目建设”一节中明确提出,优先支持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等重点领域项目,重点支持“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一个“优先”支持,一个“重点”支持的重大项目工程均与光伏发电相关。其中,“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包括大型清洁能源基地。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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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一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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