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相关政策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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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将允许地方和企业更多依靠非化石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提升推进能源转型的内在动力,在有力支撑经济发展的同时保障“双碳”目标实现。以下是对有关能耗双控转碳排放双控的政策梳理,以及各阶段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路径。

 

 

针对“能耗双控”的不足提出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

 

“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强调能耗双控主要是化石能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此时新能源被剔除在外。

 

针对各地出现的拉闸限电,运动式减碳

 

2021年12月经济工作会议又再次指出:“要科学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防止简单层层分解。

 

碳排放数据核算能力是实施碳排放双控的前提和基础

 

2022年4月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通知,《方案》中提出立足于国情实际和工作基础,围绕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阶段特征和目标任务,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有利于将经济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有机统一起来,有利于精准控碳和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利于促进低碳产业发展壮大。建议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建立重点项目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机制;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差异化考核”路径,逐步推进碳排放“双控”;电网企业要推动完善绿电交易体制机制,发挥在绿电消费认证、电—碳领域核算方面的引领作用。

 

2023年7月《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建立并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有力促进我国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要坚持先立后破,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优化完善调控方式,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碳排放双控各项配套制度,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为建立和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积极创造条件。

 

在原有双控条件下,由于会突破能源消耗总量的限制,导致项目的发展受到阻碍;但通过产业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资源型地区在能耗双控转碳排放双控的条件下,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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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一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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