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能源局关于废止《济宁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供电公司,相关光伏企业:
为严格落实国家最新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济宁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试行)》(济能字〔2022〕11号)文件。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规定,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在省细则未出台前,我市分布式光伏建设暂行按照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后续待省细则出台后,再执行相关新政策。
济 宁 市 能 源 局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网济宁供电公司
2025年2月14日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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