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光伏项目用地合规性 遵循政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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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我国光伏电站行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光伏电站规模与数量的不断扩大,土地问题日益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特别是在一系列新政策的出台及国土“三调”数据的深度融合下,无论是存量项目还是新增项目,光伏用地的合规性已成为行业内外普遍关注的焦点。

 

 

日前,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向社会提供永久基本农田查询服务的公告》,为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自然资源部决定向社会提供永久基本农田查询服务,具体可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mnr.gov.cn)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自然资源部APP政府信息公开功能模块或微信小程序“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进行查询。

 

我国光伏项目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还涉及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征收审批等问题,占地性质复杂。因此,国家对光伏项目土地管理采取基本+特殊的用地原则。

 

随着我国光伏项目投资建设规模的持续增长,为了支持和规范光伏产业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基础上,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光伏项目用地管理相关政策,确立了光伏项目特有的土地使用原则和土地使用规范。

 

此前自然资源部对光伏占用耕地、农田做出过明确要求,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

 

 

从基本角度看,光伏项目作为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与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相同,需首要遵守《土地管理法》中的基本用地原则,即作为项目建设用地。原则上只能使用建设用地,不得使用农用地。同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尽量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其中占用一般耕地的,还应当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不得占永久基本农田。

 

(1)涉及农业用地

 

不得使用基本农田、基本草原、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控制,节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不良影响。

 

 

(2)涉及林地

 

必须采取“林光互补”模式;可以使用的林地为“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灌木林地以及其他区域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不得使用的林地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Ⅰ级保护林地、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及不符合前述规定的灌木林地,并应避让天然林地。

 

(3)涉及草地

 

除基本草原外草原的,地方林草主管部门应科学评估本地区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合理确定项目的适建区域、建设模式与建设要求,并鼓励采用“草光互补”模式。

 

对于配套设施用地,应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占补平衡。符合光伏用地标准且位于方阵内部和四周的,属于直接配套光伏方阵的道路,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

 

此次永久基本农田查询服务的推出,无疑为光伏等行业的用地合规性查询提供了便利。通过便捷的查询平台,企业可以及时了解项目用地是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从而避免因违规用地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同时也让一些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无所遁形。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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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一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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