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进入规模化开发阶段 跨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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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迅猛,已进入规模化开发阶段。随着技术不断突破、跨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海上风电行业将走得更远、更稳。《“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推动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海上风电有望迎来新一轮爆发。

 

 

海上风电发展前景广阔。一方面,发展有资源。我国拥有约1.8万多公里大陆海岸线,海上风能资源丰富。我国近海和深远海150米高度、离岸200公里以内且水深小于100米的海上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27.8亿千瓦。目前海上风机累计装机仅为3000多万千瓦,利用率不足1.1%,未来开发潜力巨大。

 

海上风电具有风大、风稳,不占用耕地,环境影响小等优势。据行业统计,我国海上风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约2500小时,比陆上风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高出约500小时。因为我国耕地红线、生态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这三大红线的圈定,使得海上风电比陆上风电受到约束会小很多。

 

另一方面,海上风电因为毗邻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具有电力消纳的先天优势。在2023年各省市区核准的风电项目中,除了传统的风电大省(区)内蒙古外,浙江、山东、江苏、海南、福建、广东的额度同样排在前面,而起支撑作用的正是海上风电项目。另外,东南沿海的广东、江苏、浙江、上海、福建5省市经济体量占到全国的三分之一。而作为电力消耗大户的广东、山东、江苏、浙江,各省的年用电量都超过了5000亿千瓦时。

 

根据《“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我国将推动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北部湾等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发建设,推进一批百万千瓦级的重点项目集中连片开发,结合基地开发建设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和海上能源岛示范工程。

 

 

目前,全球70%的潜在海风资源位于水深大于60米的深水海域。由近海走向深远海,是海上风电发展的必然趋势。业内介绍,当前我国已具备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自主设计、研发、制造、安装、调试、运行能力。我国生产的发电机、轮毂、塔架等铸锻件以及叶片、齿轮箱、轴承等关键零部件产量占到全球市场的70%以上。

 

依托规模化开发与技术进步,海上风电开发的经济性大幅提高。数据显示,2010年至2021年,我国海上风电度电成本降幅接近56%。当前海上风电项目平均度电成本已降至0.33元/千瓦时左右,到“十四五”末有望实现全面平价。

 

根据相关规划,我国将推进漂浮式风电机组基础、远海柔性直流输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力争“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我国首个漂浮式商业化海上风电项目。在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等资源和建设条件好的区域,结合基地项目建设,推动一批百万千瓦级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工程开工建设,2025年前力争建成一至两个平价海上风电场工程。

 

随着海上风电走向远海、深海,我国西电东送的格局或将在东南沿海被打破,变成海电西送上岸的新常态。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新增核准风电项目390个,规模总计6334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项目22个,规模总计1150万千瓦。

 

 

业内建议,随着海上风电开发提速以及走向深远海,相应的审批流程、用海政策等方面可以进一步优化,并完善海洋、气象、海事、环保等部门的统筹协调机制,进行整体规划,促进具备条件的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与此同时,行业仍需保持合理的开发节奏。海上风电技术正处在快速迭代中,如果使用现有技术大干快上,不仅成本高、风险大,也无法让风能资源得到最有效利用,造成浪费。因此,“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的主基调依然是稳妥,不应盲目追求规模。

 

海上风电行业要走得更远、更稳,跨产业融合发展是探索方向。未来,可以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与海洋牧场、海水制氢、观光旅游等相结合,实现“海上粮仓+蓝色能源”立体开发,助力解决单一海洋资源开发瓶颈问题。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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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一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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