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我国新型储能“蓄”势而发
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和基础。发展新型储能是我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和关键支撑,对破解电力保供和系统平衡难题、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意义重大。
新型储能发展潜力巨大。全球新型储能需求将持续增长,我国出口空间十分广阔。随着国内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新型储能装机容量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大型储能和工商业储能未来发展前景看好,长时新型储能技术将成主导,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和氢储能等领域发展前景广阔。
未来一个时期,特别是“十五五”时期,要以新型储能为抓手,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强化重大改革牵引,加快完善新型储能市场机制;强化重大项目带动技术攻关和试点示范,加速商业化进程;强化标准引领,推动新型储能健康安全发展;强化国际合作,打造新型储能“中国新名片”。
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均强调,“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当前,新型储能产业呈现爆发性增长,企业全球市场渗透率加速提升;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快速扩张,调节作用逐步显现;新型储能技术路线“百花齐放”,部分领域研发领先全球。
近年来,新型储能利好政策频发,为新型储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和市场环境。国家层面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相关政策,健全顶层设计,开展创新示范,大力加强行业管理。
11月6日,工信部开始征求公众对《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提到,至2027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全链条国际竞争优势凸显,优势企业梯队进一步壮大,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11月27日,国家能源局连发两份重磅文件,以保障电网安全、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这两份文件分别冠名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最新版便将新型并网主体纳入电网安全风险管控范畴,明确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其他并网主体的业主单位等风险相关方责任,旨在有效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保障新型电力系统安全发展。《意见》则是我国首份针对新型电力系统编写的“安全最高方针”,全文提及“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新型并网主体”等共计30多次,“新型电力系统”成为当之无愧的主角,涵盖了新型电力系统在安全治理、风险管控、应急响应等全方位要求。
在政策的推动下,新型储能技术不断创新和突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积极布局和投入,市场规模和装机量持续增长。据统计,截至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5852万千瓦/1.28亿千瓦时,较2023年底增长约86%。
展望未来,新型储能发展潜力巨大。未来一个时期,特别是“十五五”时期,要积极抢抓新型储能发展机遇,要在用好存量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强化重大改革牵引,加快完善新型储能市场机制,持续推动新型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新型能源体系。